教育部於112年10月16日頒定「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範之修訂,以確認學校承租之車輛符合相關安全規範,提升學生校外教學時乘車安全。

● 法規修訂內容

此次修訂,新增條款中的第五點提及,學校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車齡不得逾十年,並應裝置下列系統:
(一)須為使用可適性打造遊覽車之底盤打造之遊覽車。
(二)先進駕駛輔助系統 (至少安裝一項)。

● 車道防偏移警示系統
● 車前防撞警示系統
● 疲勞偵測系統

(三)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四)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並提供車輛動態資訊介接至交通部公路局遊覽車動態資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動態系統) 。

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配置之安全解決方案

除了前述的內容之外,法規中也提及遊覽車駕駛人應實施酒精檢測、車輛安全檢核等項目。疫情解封後,學校校外教學和畢業旅行活動也逐漸恢復,為確保減少意外事故的風險,衛星犬提供完善的安全管理解決方案,一同為學生出遊安全把關,歡迎洽詢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060-958,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詳盡的法規修正可參考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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