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交通部針對大型貨車工時與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GPS 管理提出相關法規調整,與貨運業者的日常派車、排班與車輛管理密切相關。本文將整理兩項新制重點,協助業者快速了解規範內容與管理注意事項。
一、大型貨車工時新制
3大重點,違者最重停止營業
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最新修正,115年5月8日起,營業大型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除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外,調派駕駛勤務也應符合以下規定。

每日駕車時間規定
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10 小時
連續駕車休息規定
連續駕車 4 小時,至少應休息 30 分鐘;若分次休息,每次不得少於 15 分鐘。
※特殊情況調整
因工作所需連續性或交通壅塞等因素,可另行調配休息時間;但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 6 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 45 分鐘。
連續兩工作日間休息規定
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 10 小時以上休息時間。
若因排班需要,可調整為連續 8 小時以上,但一週以 2 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違規罰則提醒
針對大型車駕駛工時新制,若未依規定調派駕駛勤務,可依《公路法》處新台幣 9,000 元以上、9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亦可能面臨吊扣、吊銷牌照或停止部分、全部營業等處分。
二、載運危險物品大型車,
預計117年起強制裝設GPS
大型車輛載運危險物品時若發生事故,可能引發火災、環境污染等風險,故交通部本次修正草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4 條及第 84 條之 1,要求裝載危險物品的大型車須全面配備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以提升運輸過程中的管理效率與行車安全。
據統計,111年至113年申請危險物品臨時通行證的大型車輛有1萬4013輛,其中尚有9000多輛尚未安裝GPS設備並介接。為使業者有充足準備時間,規劃 1 年緩衝期,將自 117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屆時違規者將依法開罰。

對象
裝載危險物品大型車載運法規所定義九大類危險物品之貨車與特種罐槽車。(如易燃液體、高壓氣體、毒性物質等)
裝設要求
車輛需裝設具全球衛星定位功能系統設備並維持正常運作。
資訊介接與回傳
應依公路主管機關管理需要,將車輛動態資訊介接至指定資訊平台,並提供車號、即時位置、車速、歷史軌跡與異常狀態回報等資訊。
違規罰則提醒
危險物品大型車未依規定裝設 GPS,或已裝設但未正常運作,將依法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 3,000 元以上、1.8 萬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三、大型貨運車隊如何因應
新制?
面對大型貨車工時新制與危險物品 GPS 管理要求,這兩項新制核心都與「資料是否即時、完整、可查詢」有關。若相關資料仍分散在紙本、Excel、人工回報或不同系統中,管理者在查詢紀錄、調整派車或應對稽核時,可能需要投入更多時間。
因此,業者可先從法規盤點、設備檢查到管理流程補強,逐步建立更完整的車隊管理機制。

四、衛星犬車隊管理方案,
提升車隊營運、安全管理
法規上路不只是為了滿足合規要求,也是企業重新檢視車隊管理流程的契機。
若企業正在評估大型貨車工時管理、危險物品 GPS 規範或車隊管理系統導入需求,衛星犬可協助依實際營運情境提供合適的車隊管理建議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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