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接連發生酒駕憾事,台灣立法院於111年1月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重罰酒駕者。酒駕者若仍不斷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
● 本次修法改了什麼?
法規 | 對象 | 現行 | 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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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185-3 | 酒駕初犯 | 最高2年有期徒刑、20萬元併科罰金 | 最高3年有期徒刑、30萬元併科罰金 |
酒駕初犯致重傷 | 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再增最高100萬元併科罰金 | |
酒駕初犯致人於死 |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再增最高200萬元併科罰金 | |
道交處罰條例 35-3 | 酒駕再犯者 | 再犯年限定義為5年 | 再犯年限延長至10年 |
酒駕再犯者 | 最高12萬罰鍰 | 揭露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 |
道交處罰條例 35-8 | 酒駕再犯同車乘客 | 同車乘客最高3千元罰鍰 | 同車乘客最高1萬5千元罰鍰 |
道交處罰條例 35-1 | 酒駕者重領駕照 (強制加裝酒精鎖) |
未裝最高罰1萬2千元罰鍰 | 未裝最高罰12萬元罰鍰 |
本次修法除了表中提到的懲罰加重之外,本次也新增為防止酒駕者改開租賃車,藉此規避沒入車輛規定,若租賃業者已告知禁止酒駕、毒駕等相關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違反時,得依原罰則加罰1/2。
以上法規資料來源皆參考全國法規資料庫: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員工值勤中酒駕,業者連帶賠償
上述提及的皆為針對駕駛人的懲罰加重,但早再108年7月1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已新增有關被害人懲罰性損害請求權。若員工於值勤時酒駕肇事,依照法規,法院最高可判業者最高3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若業者證明盡到監督義務,像是出車前做酒測等,法院可判業者不須負賠償責任。
● 衛星犬酒測解決方案
衛星犬提供隨身式酒測、站台式酒測、酒精鎖多式酒測解決方案,讓駕駛人員可於出車前、中、後進行量測。酒測紀錄皆雲端保存一年,管理者可隨時透過「衛星犬車隊系統」調閱、備查,並可設定駕駛酒精超標時異常警示,遠端掌握駕駛生理狀態。
隨身式酒測 | 站台式酒測 | 酒精鎖 |